這樣算恐嚇威脅嗎? - 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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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結婚五年了,他從來沒負擔家計,還到處欠債,照成我極大的捆擾。所以我已經自己租房子住外面半年了。但沒離婚。前幾天她來我上班的地方丟給我一張離婚協議書,叫我馬上簽名,上面他寫說我一個月要給他一萬元,然後監護權給他;我不答應,因為我要監護權;然後他就說:「你不答應的話我改天帶一瓶硫酸過來!」說完就走掉了。過了一星期我收到了簡訊,內容是:「你一直耍我,騙我,還誣告我家暴,要讓我被關,這些仇恨我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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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lly avatarBelly2012-03-22
令他人心生恐懼為恐嚇罪成立之要件,此為非告訴乃論之罪,除不起訴處份與無罪判決可消除外,餘不得消除。刑法305條恐嚇罪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其追溯期間尚未消滅凡事三思而後行,一時之氣憤下所造成之後果堪慮。成立恐嚇罪與否皆由檢察官判定,上述條文所列之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建議版主將簡訊中內容備存報案,則成
Madame avatarMadame2012-03-23
有什麼好等的..現在就可以去報警啦!簡訊就是證據..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2-03-22
報警申請家暴令,限制他離你的生活圈~不過當碰到不理智的人時最好還是閃一下他的簡訊成立恐嚇很高,雖沒直接但意思已有,使妳心生畏懼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2-03-23
您好在現今高度發展的法治社會中,對於相關法律一知半解的民眾,往往因不知所措而喪失維護自身權益的機會,如透過專業的法律顧問團隊服務,即可免除不必要的時間及金錢之浪費。立律有鑑於此,以視眾人如親的態度,透過專業的法律諮詢,守護您及家人的權益,使您的生活更安心、放心,真正享有免於恐懼的自由與權利。上了法院,就是雙方互揭瘡疤的開始,判決過程中,又有太多不可知的變數,要保護自己的權益,與其把力氣花在上法院打
David avatarDavid2012-03-21
你好請你先保留相關證據其他方便與我們詳談嗎我們處理這類似案件多年或許我們的專業能幫得上忙信盟法律事務所關心你免費法律諮詢0976355612...
Annie avatarAnnie2012-03-23
你可以先去警察局.先請警察打電話告知你已經有到警局陳訴這件事.讓他知道你有想走法律途徑這條路.順便問問警察是否可以備案.至於小孩監護權,你可能要去找律師詢問一下這方面的資訊.其次如果你也不想要這段婚姻你可以也提訴訟.盡快解決這種事情會比較好.他傳的訊息你都不要刪除以備未來有需要當證明
Kama avatarKama2012-03-20
請公司的同事幫忙注意~假如真的有來馬上躲開並且報警不然就跟老闆說讓你請假!你這件事也是要快點解決不然一顆不定時炸彈在你身邊也不是辦法!把證據都保存好!已便將來上法庭好用!還有其他的方式但礙於知識限制無法說太明有需要協助在請上本人部落格留言或來信告知~~~...
Callum avatarCallum2012-03-20
如果真的怕了話就盡量不要單如一個人...公司總會有其他的人在...請他們幫忙留意...那些威脅的簡訊千萬不要刪除萬一之後真的要鬧上法庭的時候那些都是對你有利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