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算是成立毀謗罪?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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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fb上為了朋友打抱不平,但我並沒有指名道姓,不過那位女孩的家人卻說要告我毀謗,我還蠻害怕的,我把原文po給大家看我是不懂你在護花使者什麼,我也懂你再說什麼,我承認我是亦璇的朋友,我是不知道那位miss家裡的狀況是如何,就是看不慣這種miss的行為想找他麻煩~奕璇跟我們說他後悔的點是傷了那位miss、他的媽媽以及自己,在我們第三者的立場去看待這件事情的話,奕璇的確還年輕做事衝動了點,但是他心裡的難過及痛我想以你站在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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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2-11-09
她的家人確實可以告你刑法的毀謗罪。只要那個女孩未滿18歲,那她的已成年家人或法定監護人就可以代為提告。雖然你沒有指名道姓,但法律上的見解卻是"只要周遭大部分的人認知"即可。就好像張三在公司上散播謠言,那個開賓士車上班的同事,私底下都在當小偷,結果整個公司只有李四開賓士車,因此所有公司同事都知道張三說的是誰,並不需要指名道姓。或是說王五在部落格寫文章說,我們學校附近有一家賣牛肉麵的,裡面根本攏係放老鼠�
Lauren avatarLauren2012-11-06
實話除非是公共利益,如果是私人的事情,則依然構成妨.害.名.譽例如假設A和B通姦是事實,但是假如路人C到處說A和B通姦,當然構成妨.害.名.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