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責任到底歸誰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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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出車禍了
原因是前前方的轎車突然迴轉(那條路不能回轉的)
我前面那台車為了閃避 然後就緊急煞車
我因為看不道前方路況 他突然緊急煞車 我煞不住
就撞上去了 把對方的車牌跟排氣管撞凹
轎車跑了 但是有記下車號
但是後來前面那台摩托車到醫院之後
卻堅持要我負全責 要我賠償他全部的修車錢
這樣合理嗎? 我覺得我也是受害者耶
警察居然說那台轎車不用負責 因為他沒撞到人 只是違規
回到家後越想越氣
對方還說一定是我超速還有沒保持安全距離才會撞上...
Update:
那我能對那台轎車提出訴訟嗎?

All Comments

Andy avatarAndy2007-10-27
這位大大,恐怕你得認賠了喔....
尾隨前車的汽車駕駛可是負有《應注意而必須注意》的責任喔!
既使前前車駕駛明顯違規(交通處罰條例規則),你也不應該未保持安全跟車距離而追撞前車的喔。
Lily avatarLily2007-10-27
若有罰單參考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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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gan avatarMegan2007-10-24
是滴.後方車沒保持安全距離追撞前車.肇責 100/100.你要負全責.不管是否有超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