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先生吵架~~每次都將我趕出去.或幫我打包行李.送去我娘家.這次是因為口角後我們互毆.我因要保護自己隨手拿遙控器丟向他~導致額頭縫3針.再阿伯(證人)面前.揚言把自己東西收拾請我出去.我已回娘家住了.爾後幾天又將行李送回娘家.言語提到我永遠不能回婆家(沒有離婚)請問我能告他家暴嗎?他是徒手打我沒有外傷.在懷孕時也打過我有傷並去看醫生只有開醫生證明不是驗傷單?其次他屢屢將我逐出家門這樣構成惡意遺棄或是遺棄罪嗎?因為開庭只有申請保護令.我能另再跟法官說惡意遺棄罪行或不履行同居義務嗎?再者我要照顧雙胞胎小孩無法上班這樣能算是無自救力嗎??謝謝真得很急快開庭了
這算是惡意遺棄罪還是遺棄罪~很急12/8要開庭了 - 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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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造成他白痴!
趕快打家暴專線請他們幫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