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因天雨路滑加上巷道轉彎處是死角,機車在轉彎處來不及煞車撞上轎車。轎車駕駛人下車查看並移動車輛,也沒當場報警楚理,就要了機車駕駛人手機電話及問說有無在工作以及傷勢如何,離去前說:他車子部分若要花很多錢,他不會讓(機車)花的。之後(機車)當下有到警察局備案也做了筆錄。結果當天隔沒幾小時(駕駛)打給(機車)說他的車拿去估價要7000多元,問題他的車也輕微擦傷。想了解:1離開現場未即時報警,這部份有所爭議,是否他算肇事逃��
這算肇事逃逸嗎?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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