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因為妨害家庭之乙事被我老公抓到已有在派出所進行口頭和解並未寫和解書口頭約定為賠償我先生80萬我已於日前在派出所已先給付了40萬為頭款給我先生並拿回當初簽的本票餘款40萬分2萬20個月並已經簽上本票20張了可是因為當下對於和解它們又做變動所以我沒簽因為跟當時口頭約定講的不一樣又提高對我的求償金額現在想請問各位大大1.如果我先生他們堅持提高我的金額我可以不和解但是之前付的40萬頭款我能拿回來嗎?讓它們告沒關係可以拿得�
通姦罪之問題謝謝贈20點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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