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處罰條例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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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於102年4月25日因酒後駕車發生個人事故經酒車側為1.09當晚送往地檢署簡易庭開庭審理判處9萬完緩邢一年請問哪其駕照會被吊扣嗎?駕照還在我身上在問哪還需要在上法院嗎?因事故時有傷到電線杆試問還須賠償電線杆嗎?試問如果車低駕照被吊扣哪機駕照還有效嗎?請知道低幫我解說一下謝謝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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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ew avatarAndrew2013-04-28
☆☆☆☆☆一.緩刑沒有一年的~最少二年.4月25日酒駕~當晚送往地檢署簡易庭開庭.那是檢察官的偵查庭~不是審理判決.二.你應該是緩起訴一年(繳交公益捐或國庫九萬元)吧?依規定緩起訴~檢察官會呈請高檢署再議.等高檢署駁回後才會製發緩起訴處分書給你.正常情況下不會再開庭.除非緩起訴沒有准~需重新偵查起訴量刑.三.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規定.酒後駕車者吊扣駕照1年.四.你是汽車酒駕被吊扣駕照~與機車無關仍屬有效.五.撞壞電線杆~如�
Dinah avatarDinah2013-04-29
答: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1萬5,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1年;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2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罰鍰基準係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裁處,詳如附件。附件下載:http://td.tcpd.gov.tw/public/Attachment/3491548335...雖然我是找資料然後複製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