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之前很紅的某藝人的小孩被遞解出境的新聞
新聞寫到了該員這輩子禁止進入美國
想請問像這類被遞解出境的人 是否真的如新聞所說永生不得踏入美國?
好奇如果有一個人也是犯如新聞中的類似的事件後被遞解出境
(當然我想非移民簽證應該是不可能了)
但是如果在原國籍(例如台灣) 或第三國遇到了自然出生的美國公民(白人)
兩人也真心相愛到後面真的結婚
結婚10年以上 (婚姻是真實且可靠的)
兩人都有正常工作與小孩 且除了之前的事件也沒有任何其他犯罪紀錄
那考量該美國公民有一天還是想跟丈夫(或妻子)回美國看看家人祖先之類的
有沒有可能在這種情況下申請綠卡甚至到後面在歸化為美國公民的可能?
(當然美國是不可隨便開玩笑 但是硬要說這事件也沒有所謂的受害者?)
這樣的情況是否還有公民配偶無敵的一說法?
(畢竟真的非法的移民都可以靠配偶漂白了 好奇是否有這樣的可能性)
不確定是否跟移民版有關 也不是洗文章
但對這類案例很有興趣
另外希望純粹以此案例來討論
不要涉及對新聞中當事人的其他私德有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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