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鄰居發威拼命檢舉有什麼反制的辦法嗎
家中經營早餐店
開在農間小道的小村莊裡
營業額一天3000上下
這樣的小規模經營
因惡鄰居不斷向環保局檢舉有油煙味
以至於環保局來了3次
第一次來說是有一些油煙味
希望我們改善
我們也有告知我們有做了那些排煙設備
為了不想讓鄰居再找麻煩
在兩家之間做了塑膠棚隔起來
想說有改善了應該從此相安無事了
但惡鄰居還是處處刁難
還發出狠話說要再叫環保局的來
果然環保局來了第二次
這次只是看看
沒紀錄拍照只是表明身份看看環境
說這種地方規模怎麼會ㄋ
前後不到一分鐘就走了
這次想說惡鄰居不實檢舉環保局看過應該就知道
沒想到環保局又來第三次
他說因為檢舉人一直打電話
這次就拍照還問很多東西
手中拿個本子紀錄還要求我們簽名
而我們明明已經做了排煙設備
實際上油煙味也沒誇張到會薰到讓人不舒服
環保局人員還是說希望我們改善
不改善的話到時要做的設備就很貴要幾十萬
根本沒油煙問題
環保局卻因為他人一直打電話檢舉
而來找碴
像這種情形
可以告惡鄰居毀謗嗎
或是投訴環保局執法不公
油煙污染的標準到底在哪
真的有此項標準在ㄇ
還是他人拼命檢舉就會被罰
跟惡鄰居完全無法溝通這是更大的難題
希望有懂這方面知識的大大幫忙想解決辦法
家中經營早餐店
開在農間小道的小村莊裡
營業額一天3000上下
這樣的小規模經營
因惡鄰居不斷向環保局檢舉有油煙味
以至於環保局來了3次
第一次來說是有一些油煙味
希望我們改善
我們也有告知我們有做了那些排煙設備
為了不想讓鄰居再找麻煩
在兩家之間做了塑膠棚隔起來
想說有改善了應該從此相安無事了
但惡鄰居還是處處刁難
還發出狠話說要再叫環保局的來
果然環保局來了第二次
這次只是看看
沒紀錄拍照只是表明身份看看環境
說這種地方規模怎麼會ㄋ
前後不到一分鐘就走了
這次想說惡鄰居不實檢舉環保局看過應該就知道
沒想到環保局又來第三次
他說因為檢舉人一直打電話
這次就拍照還問很多東西
手中拿個本子紀錄還要求我們簽名
而我們明明已經做了排煙設備
實際上油煙味也沒誇張到會薰到讓人不舒服
環保局人員還是說希望我們改善
不改善的話到時要做的設備就很貴要幾十萬
根本沒油煙問題
環保局卻因為他人一直打電話檢舉
而來找碴
像這種情形
可以告惡鄰居毀謗嗎
或是投訴環保局執法不公
油煙污染的標準到底在哪
真的有此項標準在ㄇ
還是他人拼命檢舉就會被罰
跟惡鄰居完全無法溝通這是更大的難題
希望有懂這方面知識的大大幫忙想解決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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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10 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
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
關者,不在此限。
上為誹謗罪..跟你敘述不和
若你想反制對方應提告民法
第 五 款 侵權行為
第 184 條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
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
無過失者,不在此限。第 195 條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
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
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
已起訴者,不在此限。依此2條要求對方賠償損失較易贏
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
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