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入境遞交I485還需要遞交DS260嗎 - 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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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一下 我是的F2A只剩三個月排期

目前的計畫是打算在四月初入境美國之後遞交I485

想請問如果打算入境遞交I485直接在美國等待跟面試,那麼還需要填寫DS260嗎?

(另外想額外提問一下,DS260是選擇在美國境外面試所需要遞交申請表格,對嗎? )

如果不須要再填寫DS260,那萬一我入境時沒有成功拿到停留六十天以上的許可

那我回國後排期還繼續有效嗎? 可以回國後再填寫DS260然後面試嗎?



此外想請問
我已經回EMAIL信告訴NVC 我要"remove"我的律師

如果我要換掉我的律師,是否要重新送表格把代理人的部份給改掉

是要填DS261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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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單有時候不是因為形單影隻 而是我們無法在挽回正被淡化的回憶

當所擁有過去 漸漸被曾經真摯的好友開始點滴遺忘

址位器...慢慢找不到那歡樂幸福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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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5-03-11
不需要,對,有效,可
Jake avatarJake2015-03-16
好像少了一個答案?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5-03-17
DS261是用來設定給NVC的聯絡方式;若通知你填就去填
但你如果確定要AOS (I-485),那麼根本不需要再和NVC打交道
Mary avatarMary2015-03-19
也不用填任何DS開頭的表格;但建議主動通知NVC你不走CP了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5-03-19
你最好是在真的入境成功,也排期排到,送出AOS並拿到收據後
再通知NVC你不走CP流程了,不然未來若又要改成CP就糗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