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架一罪不兩罰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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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各位大大我前幾天收到法院的裁決書,內容是我的原處份撤銷了,因為我酒架被法院罰了一萬元及判刑六個月緩刑一年,而我也寫了聲明異議,就在前幾天收到裁決書內容是原處份撤銷了,但我到監理站去領駕照時監理站告訴我還要補差額27500,因為紅單的罰款是37500,監理站說扣法院的一萬元,還要補差額27500,但我不懂的是現再不是一罪不二罰嗎,我的駕照也被扣押一年了交通講習也上了,地檢署的補導課也上了,為什麼還要補差額呢,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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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ena avatarSelena2011-03-17
、汽車駕駛人有酒駕,同時違反刑事法律者,,經裁判確定處以罰金低於本條例第九十二條第四項所訂最低罰鍰基準規定者,應依本條例裁決繳納不足最低罰鍰之部分。一、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註:抽血濃度/200=酒測值‧現行酒駕,0.56以上者,依公共危險移送者,警察不開單,不扣照!車輛移置保管,得領回!不扣車;0.25以上,0.55以下者,警察開單,查扣移置保管車輛,不扣照!則需完成裁罰,檢據領車。‧警察在抓酒測時0.55以下就用酒後駕車
Steve avatarSteve2011-03-19
一般來說刑罰的處罰效果比行政罰更有效吧但像你刑罰反而要繳比較少錢~很不公平吧(公平原則)所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有"特別規定"要補差額~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1-03-20
要補差額哦,二邊取高的那邊為準。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1-03-17
很抱歉以最高金額算歐法院判10000酒駕罰單37500還需補27500給監理單位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1-03-18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8項前項汽車駕駛人,經裁判確定處以罰金低於本條例第九十二條第四項所訂最低罰鍰基準規定者,應依本條例裁決繳納不足最低罰鍰之部分。實務上法官會依據上述條文規定認為,若該酒駕被司法機關裁處的罰金低於違規事項的最低罰鍰基準者,應補繳不足最低罰鍰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