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問各位大大我前幾天收到法院的裁決書,內容是我的原處份撤銷了,因為我酒架被法院罰了一萬元及判刑六個月緩刑一年,而我也寫了聲明異議,就在前幾天收到裁決書內容是原處份撤銷了,但我到監理站去領駕照時監理站告訴我還要補差額27500,因為紅單的罰款是37500,監理站說扣法院的一萬元,還要補差額27500,但我不懂的是現再不是一罪不二罰嗎,我的駕照也被扣押一年了交通講習也上了,地檢署的補導課也上了,為什麼還要補差額呢,而
酒架一罪不兩罰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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