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0.57請2011年有酒駕公共危險罪初犯選服勞動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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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去法院讓檢察官問我涉及公共危險罪檢察官要我捐款四萬五給公益團體或者服勞動50小時而我是沒錢繳所以選擇服勞動後來我問那我的監理站罰單是否要繳他說這部分要去監理站問後來我去監理站問時雖然態度很差他要我先吊扣駕照上課等緩起訴時間期滿再去申請聲明異議這樣紅單部分就不用繳了他有暗示沒明說是這樣嗎?請幫幫我好嗎?如果還要繳我一開始就選捐款給公益團體就好至少監理站不須繳服勞動完還要繳監理站紅單我就浪費時間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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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ila avatarLeila2011-04-02
、汽車駕駛人有酒駕,同時違反刑事法律者,,經裁判確定處以罰金低於本條例第九十二條第四項所訂最低罰鍰基準規定者,應依本條例裁決繳納不足最低罰鍰之部分。屬捐公益的款項,不能折抵罰金,但可聲請異議!選服勞動的,可折抵!‧緩起訴期間,因尚有撤銷空間,故需確定完成時效後,接到裁決書才到監理站接受裁罰!不吊扣駕照。※※緩起訴期滿!監理站會自動寄送裁決書到府!即可持往監理接受裁罰!屬捐公益的款項,不能折抵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