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朋友,還算小熟識.......
有一天接到她的電話,說她老公酒駕被抓,喝的爛醉
已經以公共危險罪被留在地檢署,急需十來萬保他出來
要跟我急借一萬塊現金。
因為她先生被關在台南,而我剛好調來台南工作。
因為本身沒開車,所以完全不懂這方面的問題
可是事後上網查資料,酒駕不是罰6萬以下?
有點擔心被朋友給騙錢了?
有人有交保的經驗嗎?謝謝
有一天接到她的電話,說她老公酒駕被抓,喝的爛醉
已經以公共危險罪被留在地檢署,急需十來萬保他出來
要跟我急借一萬塊現金。
因為她先生被關在台南,而我剛好調來台南工作。
因為本身沒開車,所以完全不懂這方面的問題
可是事後上網查資料,酒駕不是罰6萬以下?
有點擔心被朋友給騙錢了?
有人有交保的經驗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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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朋友先生酒駕被檢察官依上述法條之公共危險罪起訴
檢察官裁示諭令十來萬交保
被告不論係因準現行犯、現行犯、通緝或約談調查後移送地檢署偵訊
或偵訊後遭檢察官諭令交保
則於法警室會將被告姓名及交保的保證金額予以載明
由被告或其親友攜帶國民身分證及繳納保證金後
檢察官即將被告釋放
妳不知道此事之真偽,擔心被朋友給騙錢了
因此妳可以至該法院法警室詢問
就可以知道詳細之實際情況為何了
若沒有時間到法院去,妳可以先打電話去詢問看看
查明事實之情況後
再考量朋友間之交情來決定是否要幫忙
以上提供妳參考
最後祝妳一切順心如意
因為違法而被罰錢 , 繳的就拿不回來了 .
因犯罪被羈押 , 而繳保證金停止羈押 , 等案件到一段落後 , 保險金是可以拿回來的喔 .
你朋友說的是合理的 .
但是借錢是另外一回事 !
借錢的優先考量 , 應該是確認對方 [ 有無還錢能力 ! ] 如果對方沒有房屋車輛 , 也不肯提出還錢計劃 , 甚至連借據都不肯寫的話 , 那就別借了 . 記著 , 友情禁不起金錢的考驗 !
被羈押也不一定是壞事 , 可以白吃白住的 .
你要借朋友的話 , 就要覺悟 , 這筆錢可能拿不回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