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議題酒駕撞電桿.... - 社會議題Oliver · 2006-06-21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朋友,在選里長時幫忙,善意讓鄰人要搭便車,撞上電桿,前坐友人死亡,後坐輕傷,死者75歲,無子,無收入,三女均己嫁,無撫養親屬,三人均有喝酒,請問駕駛人要負擔的各項責任為何(請真正知道的人賜教,不勝感激!!!),現在要如何做!社會議題All CommentsFrederic2006-06-23<道路交通法>第 35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二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刑法>第 185- 3 條 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第 284 條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雖說是重傷害罪,但是車禍是因為非故意過失,所以為過失傷害,但是也有法官認為飲酒過後又開車,就不能稱之為過失,而為故意犯,所以這個就要看法官怎麼判,但是通常的話,則是以過失論)備註 : 以前這個都算是一起傷害,但從今年的七月一日起,是有可能變成數罪併罰哦...目前最新的案例,仍未看到,不過就單起事件的發生時間起算的話,這個案應可適用舊法再下來就是民事賠償.... 了......Frederica2006-06-22為什麼又要酒後架車啊.難過喔! 懇請各位千萬不要再患類似事件哦!Related Posts﹝科學﹞一些化學的問題物流管理的重點~~~急!!快進來有關核三廠的問題超急的>”<20點請問一下有關砂石車為什麼不能開在普通道路上的問題面對中國的崛起,你認為個人及國家應如何應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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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5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二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
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刑法>
第 185- 3 條
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
而駕駛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第 284 條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
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
金。
(雖說是重傷害罪,但是車禍是因為非故意過失,所以為過失傷害,但是也有法官認為飲酒過後又開車,就不能稱之為過失,而為故意犯,所以這個就要看法官怎麼判,但是通常的話,則是以過失論)
備註 : 以前這個都算是一起傷害,但從今年的七月一日起,是有可能變成數罪併罰哦...目前最新的案例,仍未看到,不過就單起事件的發生時間起算的話,這個案應可適用舊法
再下來就是民事賠償.... 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