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是第幾條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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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們學校要我們查
但我不知要怎查
請直接告訴我
不要提供網站
急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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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mar avatarKumar2009-04-11
酒醉駕駛所犯有行政法的違規及刑法的公共危險罪:
(行政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35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二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一、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
二、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及其相類似之管制藥品。
(刑法:公共危險罪)
第 185- 3 條 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