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車禍之判決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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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酒測值5.3,乙方酒測值1.2,無人傷亡,無監視器錄影,法官判結是肇事責任,難以釐清,因為同樣酒駕,所以責任各負1/2,乙方修車四萬,乙方保險擬賠甲方4萬,然後甲方賠給乙方四萬,但加甲方不肯,還嗆乙說:去告ㄚ,乙方該如何?息是寧人,自認倒楣,或興訟提告甲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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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put avatarPuput2010-04-07
倘若甲.乙修車費用總計各為4萬 甲應賠乙2萬 乙賠甲2萬 等於各自付單自已修車費用 你拿我的錢2萬再給我錢2萬 不是都一樣等於0

酒側直不一定要超過0.55才構成公共危險罪
酒駕酒測值超過0.25發生車禍 如法官認定就構成不能安全駕駛 為 "公共危險罪" 除依行政條款 需吊扣駕照一年上課講習 有人受傷需吊扣二年 致人於重傷或死亡終身吊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