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車禍和解事宜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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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各位大大於今天2月份我酒駕(0.58酒測值)發生車禍,當時的情況是我行駛於支道,對方行駛於幹道.事發當時已超過深夜12點所以交通號誌只剩閃爍狀態,我這邊是閃紅燈,對方是閃黃燈.車輛撞擊的位置分別是,我的是右前葉被撞,右前輪整個被撞飛,對方是車頭直接撞擊,不過還好沒造成人員傷亡,只有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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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m avatarLiam2007-10-11
你好,給你些個人的看法:一、支道車必需讓幹道車先行,這是路權的問題,你是閃紅表示你這邊是支道,所以必需讓幹道車先行,發生碰撞就是未理讓幹道車,因此你的肇事責任比較重,再加上酒駕發生車禍,已形成無法安全駕駛交通工具(不然也不會車禍了),所以這點是你比較輸的。二、和解的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