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選擇緩起訴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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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選擇緩起訴,因此要繳3萬給慈善公益團體,可是還有一張紅單不知道罰單需不要要繳?問題是(自己受傷)沒有傷到別人酒測達(0.85)警方說我如果是第一次刑責會比較輕...是真的嗎?(請各位大大回應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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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e avatarRae2008-06-24
刑法185之3條: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行政罰一事不二罰之原則。1.車輛所有人、駕駛人、行人、道路障礙者,違反本條例規定,同時違反刑事法律者,刑事罰之罰金與違反本條例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