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議題醫院本身就勞安方面應須具備哪些證照? - 社會議題Megan · 2007-05-26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評鑑將至,小弟有點搞不清楚哪些方面須由醫院派員受訓以取得證照,哪些委外廠商提供證照,請有經驗的前輩們指導一下,方便提前準備,感激不盡...比如說:醫療廢棄物.污水處理.消毒鍋.消防.發電機.水電等搞不清楚呢!!社會議題All CommentsQuanna2007-05-26勞安方面:壹、 一、 勞工安全管理師。 二、 勞工衛生管理師。 三、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 貳、 一、 甲級化學性因子作業環境測定人員。 二、 甲級物理性因子作業環境測定人員。 三、 乙級化學性因子作業環境測定人員。 四、 乙級物理性因子作業環境測定人員。 參、 一、 擋土支撐作業主管。 二、 露天開挖作業主管。 三、 模板支撐作業主管。 四、 隧道等挖掘作業主管。 五、 隧道等襯砌作業主管。 六、 施工架及施工構台組配作業主管。 七、 鋼構組配作業主管。 八、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人員。 肆、一、 有機溶劑作業主管。 二、 鉛作業主管。 三、 四烷基鉛作業主管。 四、 缺氧作業主管。 五、 特定化學物質作業主管。 六、 粉塵作業主管。 七、 高壓室內作業主管。 八、 潛水作業主管。 九、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人員。 伍、 一、 吊升荷重在三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或吊升荷重在一公噸以上之斯達卡式起重機操作人員。 二、 吊升荷重在三公噸以上之移動式起重機操作人員。 三、 吊升荷重在三公噸以上之人字臂起重桿操作人員。 四、 導軌或升降路之高度在二十公尺以上之營建用提升機操作人員。 五、 吊籠操作人員。 六、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人員。 六、一、 鍋爐操作人員。 二、 第一種壓力容器操作人員。 三、 高壓氣體特定設備操作人員。 四、 高壓氣體容器操作人員。 五、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人員。 七、一、 小型鍋爐操作人員。 二、 荷重在一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操作人員。 三、 吊升荷重未滿三公噸固定式起重機操作人員或吊升荷重未滿一公噸之斯達卡式起重機操作人員。 四、 吊升荷重未滿三公噸移動式起重機操作人員。 五、 吊升荷重未滿三公噸人字臂起重桿操作人員。 六、 使用起重機具從事吊掛作業人員。 七、 以乙炔熔接裝置或氣體集合裝置從事金屬之熔接、切斷或加熱作業人員。 八、 火藥爆破作業人員。 九、 胸高直徑七十公分以上之伐木作業人員。 十、 機械集材運材作業人員。 十一、 高壓室內作業人員。 十二、 潛水作業人員。 十三、 油輪清艙作業人員。 十四、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人員。 八、雇主對工作場所急救人員,除醫護人員外,應使其接受急救人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玖、電匠或室內配線等技術士環保方面:乙級毒性化學物質管理人員 甲級毒性化學物質管理人員乙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 甲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乙級廢棄物處理技術員 甲級廢棄物處理技術員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 甲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依需要派訓(操作人員若為承攬商,則該承攬商需具備相關證照,本公司負監督之人最好也派訓,該員才具有監督之專業)以上供參考Related Posts敘述下列一個國家之非政府組織發展過程:中國,日本或美有關弘光二技護理系有關廚師的國際證照硝化活菌是否會造成孔雀魚白點或爛尾?百姓為何要政治狂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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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一、 勞工安全管理師。
二、 勞工衛生管理師。
三、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
貳、
一、 甲級化學性因子作業環境測定人員。
二、 甲級物理性因子作業環境測定人員。
三、 乙級化學性因子作業環境測定人員。
四、 乙級物理性因子作業環境測定人員。
參、
一、 擋土支撐作業主管。
二、 露天開挖作業主管。
三、 模板支撐作業主管。
四、 隧道等挖掘作業主管。
五、 隧道等襯砌作業主管。
六、 施工架及施工構台組配作業主管。
七、 鋼構組配作業主管。
八、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人員。
肆、
一、 有機溶劑作業主管。
二、 鉛作業主管。
三、 四烷基鉛作業主管。
四、 缺氧作業主管。
五、 特定化學物質作業主管。
六、 粉塵作業主管。
七、 高壓室內作業主管。
八、 潛水作業主管。
九、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人員。
伍、
一、 吊升荷重在三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或吊升荷重在一公噸以上之斯達卡式起重機操作人員。
二、 吊升荷重在三公噸以上之移動式起重機操作人員。
三、 吊升荷重在三公噸以上之人字臂起重桿操作人員。
四、 導軌或升降路之高度在二十公尺以上之營建用提升機操作人員。
五、 吊籠操作人員。
六、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人員。
六、
一、 鍋爐操作人員。
二、 第一種壓力容器操作人員。
三、 高壓氣體特定設備操作人員。
四、 高壓氣體容器操作人員。
五、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人員。
七、
一、 小型鍋爐操作人員。
二、 荷重在一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操作人員。
三、 吊升荷重未滿三公噸固定式起重機操作人員或吊升荷重未滿一公噸之斯達卡式起重機操作人員。
四、 吊升荷重未滿三公噸移動式起重機操作人員。
五、 吊升荷重未滿三公噸人字臂起重桿操作人員。
六、 使用起重機具從事吊掛作業人員。
七、 以乙炔熔接裝置或氣體集合裝置從事金屬之熔接、切斷或加熱作業人員。
八、 火藥爆破作業人員。
九、 胸高直徑七十公分以上之伐木作業人員。
十、 機械集材運材作業人員。
十一、 高壓室內作業人員。
十二、 潛水作業人員。
十三、 油輪清艙作業人員。
十四、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人員。
八、
雇主對工作場所急救人員,除醫護人員外,應使其接受急救人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玖、電匠或室內配線等技術士
環保方面:
乙級毒性化學物質管理人員 甲級毒性化學物質管理人員
乙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 甲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
乙級廢棄物處理技術員 甲級廢棄物處理技術員
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 甲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
依需要派訓(操作人員若為承攬商,則該承攬商需具備相關證照,本公司負監督之人最好也派訓,該員才具有監督之專業)
以上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