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大家幫忙我~今年4/14我老公跟人喝酒被人挑釁後受不了還手把人打到內出血脾臟破裂已切除已從家護病房轉為普通病房.因對方請律師代為寫筆錄我老公今天去派出所寫筆錄後警員告知此事件為重傷害.之前已與對方多次協調賠償問題破裂對方要求200萬我們無力支付我們會怎麼樣ㄋ.我老公沒什麼財產我名下有房子已買四年了貸款也一直只付利息.如對方要求法院強制執行財產部份會不會做老婆ㄉ我也有關係.刑事和民事上.我們夫妻怎麼做才好我們還有�
重傷害罪會怎麼樣呢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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