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回美證 小弟有幾項疑惑想請板上的先進解惑
爬文後了解綠卡持有者在申請入籍期間五年內 應該滿足
=>五年內待滿兩年半 且 每次未離境超過半年的基本條件
問題: 如果有申請回美證的前提下 是否可以將"未離境超過半年"的條件延長至一年
即是說縱使出境超過六個月未滿一年情況下 滯美時間並不用重新計算
麻煩先進不吝指教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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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謝沛倫
我是謝沛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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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文後了解綠卡持有者在申請入籍期間五年內 應該滿足
=>五年內待滿兩年半 且 每次未離境超過半年的基本條件
問題: 如果有申請回美證的前提下 是否可以將"未離境超過半年"的條件延長至一年
即是說縱使出境超過六個月未滿一年情況下 滯美時間並不用重新計算
麻煩先進不吝指教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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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謝沛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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