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關於家暴案例~急是以家暴法審理亦是還有刑事部份 - 家暴Faithe · 2009-02-25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想請教有關於知道的法律大大能不吝回答我有一個同事犯了家暴他是和老婆吵架結果動刀傷了他老婆結果被警方以殺人未遂罪移送至地檢署保釋金五萬交保現等開庭請問知道的大大像這樣情形他是以家暴法來審理亦是還有刑事上的殺人未遂來偵查後起訴呢還有這筆保釋金是和同事東西湊借來的他會被起訴嗎如果他被判刑確定入監了那這筆錢我們該如何申請回來呢要多久能將錢拿回呢謝謝知道的大大不吝回答家暴All CommentsEdward Lewis2009-02-26綜上所述~原則上若你的同事,無再犯之虞~那麼你們的錢還有向他討回 的機會~但是,以你之敘述,拿回來的機會是少之又少的~原因一他並沒有儲蓄(所以才得向你們借)原因二既然他已動刀傷了他老婆,代表可能已不是第一次對他老婆施以暴行~那麼你們就要祈求他的老婆已受保護令之保護且你的同事不敢再犯家庭暴力罪~若再次犯行,那麼依照家庭暴力防法第32條「得沒入其保證金」若真的走到這個地步~那麼你們只好將詳情告知法官,請求法官做適當的處理~但原則上若當事人(你同事)付不出對你們的補償金那麼也只能科以其它之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暴力防治法與刑法之間的差別在於刑之輕重就特別法重於普通法的原則下(是指當事人已非第一次實施家暴且受害人已有保護令之情狀下)你的同事可能以成立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1條之規定「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但若受害人之傷勢頗為嚴重者法官可能會依刑法第271條第二項(殺人未遂罪)罰之可處「死刑、無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其實這件事情可大可小~若當事人積極表示有改過之善意~(且獲得受害人原諒)原則上就施以罰金囉!(十萬元以下)但若冥頑不固者那麼法官可能就會對當事人處以較重之刑(刑法271)這是我客觀的意見主觀上還是建議你多勸勸你的同事吧!家和萬事興~法官實在也不想處理這種家務事!是基於受害人的生命、身體法益遭到迫害的原則下不得不對當事人加以處罰啊!以上是我的拙見~希望對你有所幫助Zanna2009-02-28想再請問那我同事也有收到暫時保護令了那為何法院還要再開一個通常保護令的庭期呢開完這還會再陸續開刑事上的偵查庭嗎看他老婆再申請通常保護令那裡面的條文包括汽車上倘若那屬於共同財產部份請得過嗎那部車和他以前賺取的薪資都交給他老婆汽車也是他賺錢工具也被他老婆藉以暫時保護令理由被扣留了連使用權都沒有嗎最扯的是他們事發後他租了屋子付房租押金給他老婆子女住過年他老婆也不給他回去祭拜祖先大過年還是我們這舊同事收留他保護令有保護這種事嗎似乎法律不盡乎合理耶若是他老婆這樣惡搞下那我們借他錢拿回不更困難了聽他說他老婆很早前就一直提過離婚而且卡也辦不少同事真的對他老婆沒輒了嗎Caroline2009-02-27雖然看上去問題已解答了但為了導正大大的錯誤見解以免日後有人把保釋金當成保證金!!!!!!!!!保釋金因他以被關已無逃亡之餘故可以申請退回保證金依家暴法規定處以行為人保證其行為不在傷害對方如故態復明重施舊技得以沒入保證金以茲懲戒當然刑事判決只是刑法處罰行為人的手段但結果多半已完成了往往行為人與被害人因其具有一定之關係如夫妻關係也因為如此行為人通長都會有持續的進行行為故立法者對持續進行家暴的行為人制裁對受害人進行法律上的保之下制定了家暴法!!!!所以刑法與家暴法本質上不同不會有衝突的問題兩者都可以提出這樣的法律才可算完善ㄛRelated Posts對於不負責任的女人該給她教訓差勁的女人.狠心的前妻急探視權的聲請狀如何寫.如何找到適合自己的出口紓解我快爆炸的壓力~~~~女友的奶奶要她嫁給前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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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上若你的同事,無再犯之虞~
那麼你們的錢還有向他討回 的機會~
但是,以你之敘述,拿回來的機會是少之又少的~
原因一
他並沒有儲蓄(所以才得向你們借)
原因二
既然他已動刀傷了他老婆,代表可能已不是第一次
對他老婆施以暴行~
那麼你們就要祈求他的老婆已受保護令之保護
且你的同事不敢再犯家庭暴力罪~
若再次犯行,那麼依照家庭暴力防法第32條
「得沒入其保證金」
若真的走到這個地步~
那麼你們只好將詳情告知法官,請求法官做適當的處理~
但原則上若當事人(你同事)付不出對你們的補償金
那麼也只能科以其它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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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防治法與刑法之間的差別在於刑之輕重
就特別法重於普通法的原則下
(是指當事人已非第一次實施家暴且受害人已有保護令之情狀下)
你的同事可能以成立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1條之規定
「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
但若受害人之傷勢頗為嚴重者
法官可能會依刑法第271條第二項(殺人未遂罪)罰之
可處「死刑、無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其實這件事情可大可小~
若當事人積極表示有改過之善意~(且獲得受害人原諒)
原則上就施以罰金囉!(十萬元以下)
但若冥頑不固者
那麼法官可能就會對當事人處以較重之刑(刑法271)
這是我客觀的意見
主觀上還是建議你多勸勸你的同事吧!
家和萬事興~
法官實在也不想處理這種家務事!
是基於受害人的生命、身體法益遭到迫害的原則下
不得不對當事人加以處罰啊!
以上是我的拙見~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但為了導正大大的錯誤見解
以免日後有人把保釋金當成保證金!!!!!!!!!
保釋金因他以被關已無逃亡之餘
故可以申請退回
保證金
依家暴法規定處以行為人保證其行為不在傷害對方
如故態復明重施舊技
得以沒入保證金以茲懲戒
當然刑事判決只是刑法處罰行為人的手段
但結果多半已完成了
往往行為人與被害人因其具有一定之關係如夫妻關係
也因為如此行為人通長都會有持續的進行行為
故立法者對持續進行家暴的行為人
制裁對受害人進行法律上的保之下制定了
家暴法!!!!
所以刑法與家暴法本質上不同
不會有衝突的問題
兩者都可以提出
這樣的法律才可算完善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