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移民監/白皮書 - 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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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爬了文,也參考了一些網路資料

我整理了一下,不知道我的認知有沒有錯

( ) 內是我的疑問,有請板上高手解答

1. 持有綠卡,即有永久居住美國的權利

如果大部分時間人不在美國,又想要保留身分,須每年到美國報告,此即為移民監

(但是大部分的人都是每半年/4個月就到美國報告,是因為海關會刁難嗎?

又,法律上不是規定一年內就好,為什麼海關有權力刁難?)

2. 白皮書,I-131,re-entry form

如欲離開美國1年以上_例如服兵役,需要申請,申請時當事人要在美國境內

從送件到壓指紋,最快也要1個月左右的時間

持有白皮書,也要在2年內返回美國

如果超過4年或5年以上,綠卡可能被沒收

(只要壓指紋的時候人在美國不就好了嗎?為什麼申請時當事人也要在美國呢?

若我欲在7月壓指紋,6月中請在美國的親戚幫我寄文件到指定住址,

等到親戚收到壓指紋通知,我在到美國壓指紋,這種方法可行嗎?

就像前一為板友一樣)

3. ( 如果短時間內沒有長久居住美國的打算,要每半年/4個月來回跑美國台灣

或是乾脆放棄綠卡,若以後有需要時再申請呢?我母親是公民,到時候依親辦理 )

如果沒有打算長久居住美國,放棄綠卡似乎也是不錯

只是怕之後想要辦就辦不成了,請問有人有相關經驗嗎?


ps. 這篇文章有點長,感謝大家耐心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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