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觀光簽90天的問題 - 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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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樣的

魯叔 工作會做到5月

6月開始想休息個一年 去尋找自我(?)

剛好有親戚在日本開民宿 是合法執照的

就問我要不要過去休息玩玩 供我吃住

但是要幫忙整理打掃

我知道觀光簽不能打工 工作

不能進行有報酬之活動

那像這樣的方式 是否算是.....有報酬XDD?? 該怎麼認定

在來的問題是

如果90天觀光簽 一年上限180天

我打算 每次30~60天回國 再過去日本 不超過180天的情況下

用"探親"的名義 會不會被海關多問?

因為用觀光 然後發現被問都去哪裡 沒辦法講個計劃出來

有點怕怕的會被遣返

是否有經驗的板大可以提供一下意見

感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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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9-04-01
這就叫做打黑工
Una avatarUna2019-04-06
這就是打黑工啊~被抓到終身都不用去日本了
Andy avatarAndy2019-04-09
原來這麼嚴重.....看來要花錢吃住了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9-04-10
沒有拿錢的話應該不算不是嗎?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9-04-13
我也是這麼認為.....但看起來好像不是XDDD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9-04-16
觀光簽證本來就不能進行打工換宿啊~你獲得免費住宿
不就是報酬嗎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9-04-20
感覺上是 實質工作進行 就不行了 感謝指點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9-04-22
樓上各位是認真嗎,大家有沒有看過入管法第19條の2,
臨時の報酬燈。「親族、友人又は知人の依頼を受けて
その者の日常の家事に従事すること(業として従事す
るものを除く。)に対する謝金その他の報酬」寫的清
清楚楚,就算是短期滞在也能做。何況原po是親戚開的
民宿,就算有錢也要看是報酬還是謝禮。所以「理論上
」是可以做的
報酬等
Irma avatarIrma2019-04-25
簡單來說,即使民宿是為了賺錢的,也要看「原po有沒
有當工作來做」跟「打掃有沒有直接影響到民宿利益」
,如果今天是店面、餐廳的店員工作內容,很高機率不
能。
但以民宿來講的話,不打掃大不了髒而已,也沒法規限
制民宿需要多乾淨,經營者不請店員、自己住同一棟(
等於自己家)都是很合理的。打掃整理等事情被分在日
常家事等裡面也不是說不過去。
Ina avatarIna2019-04-30
*補充,中間那行「報酬等」是第一段的錯字。
Ethan avatarEthan2019-05-04
這百分之百不行吧,樓上po的法條不是說了嗎,業として従
事するものを除く啊!!打掃「民宿」一定是「業として」因
為那是職場啊。如果你今天是住「朋友住家」然後打掃他家,
那就不違法,不會認定是「幫傭」工作來換取酬勞XD至於是
不是職場,也就是民宿跟住家的差別,在旅館業法有說明。如
果朋友經營的民宿是合法的,那就一定登記是職場而不是住宅
啊。這樣換宿就是報酬的一種,違法行為吧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9-05-04
至少我認為那個「業として」應該不是看勞動者本人的認定吧
,誰會誠實說 我認定是工作XD都嘛說我幫助網友
Donna avatarDonna2019-05-08
但我真不懂這哪打黑工,有人能解嗎,小弟腦力耗盡。
Mason avatarMason2019-05-09
我自己想得到的唯一問題點就是:親戚能否不以代付住
宿費的條件下,免費提供住宿。
若可以免費提供,有沒有違反旅館業法、商法(民泊新
法的話可以,旅館法我不知道...)。如果都可以的話應
該就沒有問題了...
Mia avatarMia2019-05-12
https://www.wwoofjapan.com/main/index.php?option=com_
content&view=article&id=1321&Itemid=654&lang=jp
Adele avatarAdele2019-05-14
日本灰色地帶 但的確有些國家是無法持觀光簽證打工換宿
Thomas avatarThomas2019-05-18
你要保險就主動問入館局 要偷偷來就每次編理由 反正裁量
都是看日本 後果也是你自負
Edith avatarEdith2019-05-20
新聞頁面找不到了,盡可能找到最相關的了
Mia avatarMia2019-05-25
基本上有交換了,如果打掃幫忙的是民宿範圍內的,都在金
錢及等同於金錢的報酬上吧
Oliver avatarOliver2019-05-26
剛查了一下,唯一查到的後續是住宿者兩人,馬來人不
起訴,香港人卻起訴?也沒說經營者後續如何,不知道
是不是還沒判,但感覺中間有什麼問題...
是說如果連無償ボランティア都被抓的話,明年用短期
滞在來當東奧志工的,一天還有一千塊交通費,全部都
可以抓起來了,笑死。
Kelly avatarKelly2019-05-30
上面有人不知道在噓什麼,法條說的以其為業根本不是看
Mia avatarMia2019-06-02
去換宿的人而是看被幫助而提供住宿的人,所以除非那家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9-06-05
民宿完全都以免費住宿為日常,而不涉及營利才說得過去
Susan avatarSusan2019-06-06
且這規定不是入管法而是入管法施行規則,也應是19-3條
Andrew avatarAndrew2019-06-10
感謝指正。但如果是登記在「民宿」的話應該就不能以
「業として」來看不是嗎?畢竟行政上是算自己的住宅
,不是走旅館法,所以打掃也應算自己的家事,再加上
樓主是去親戚經營的,這樣說不通嗎。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9-06-10
另外以期為業的部分,我的認知是應以收到報酬的人為
主比較合理吧。像是入管規中舉例的演講費,演講者並
不是長期性質所以可以收取一時報酬,但主辦方說不定
是以期為業不是嗎?這部分我不是很理解為什麼是以雇
用方需要完全無利益才算。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9-06-12
我想可以不用吵得那麼兇,我看完整篇就是WWOOF嘛
Eartha avatarEartha2019-06-13
上網去查一下就知道很多要用觀光簽來日本wwoof之中
Doris avatarDoris2019-06-16
被拒絕入境的例子很多,連WWOOF官網也不敢掛保證的說
持短期簽能不能入境,一切由入管局判定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9-06-18
另外民宿不等於民泊,有"民宿"的執照的話基本上是
不能被定義為住宅..原po的親戚若是"民宿"那就不是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9-06-19
單純用住宅定義;這方面有很大的灰色地帶
Puput avatarPuput2019-06-20
當然我不覺得這個有很嚴重到打黑工,但怎麼認定每個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9-06-25
移民官也各自有見解,這也是為什麼同樣WWOOF有人能
順利入境有人卻被拒絕是一樣的道理
Elma avatarElma2019-06-26
我以前來日本出差,日本分公司提供宿舍吃住,我每天進
公司協助處理事務了2個多月吧,這樣應該不算黑工吧XD
Bennie avatarBennie2019-06-27
當初移民官有問我,我也就老實交代並拿公司訂的回程
機票,移民官最後也只叫我把公司聯絡方式寫上就放行
Jake avatarJake2019-07-01
但誰也不會知道移民官怎麼判斷,自己做好準備就好
Hedda avatarHedda2019-07-05
我也是覺得灰色地帶,所以才說「理論上」可以。但沒
根據的鐵口直斷說不行、算黑工是。。?(另外去年民
泊新法上路後,跟旅館業法四種分開,把「民宿」歸類
在住宅不是嗎)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9-07-05
出差領台灣薪水當然不是黑工XD
Oliver avatarOliver2019-07-07
對阿,不過問題就在日本分公司是提供宿舍吃住阿,連中
午都有發便當(雖然是冷的XD)
Edwina avatarEdwina2019-07-11
照一部份的定義來說這應該也算報酬(?)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9-07-16
親戚家借你住 你打掃你借住的地方 這怎麼會牽扯到打黑工
Queena avatarQueena2019-07-17
怎麼看都是WWOOF
Tracy avatarTracy2019-07-21
不行喔,打工換宿就是以工來取代住宿費的意思。
Hardy avatarHardy2019-07-26
所以我去親戚家借住,起床摺個棉被我就是黑工?
Gary avatarGary2019-07-27
看起來比較有問題的是你用探親入境的滯留時間與間隔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9-07-28
痾 有疑慮的地方是起床又不是只摺自己棉被 假設親戚日本
開公司 過去玩可免費睡公司的仮眠室 但要每天幫公司打掃
那怎麼算 還是老話一句 要不直接問對方政府 要不直接報
觀光自己負責
Bennie avatarBennie2019-07-31
都寫合法登記了 怎麼還會是住宅啦
Eartha avatarEartha2019-08-04
你上來這問網友還不如直接去問入管比較快……
Una avatarUna2019-08-04
感覺有爭議 還是問清楚官方比較好
John avatarJohn2019-08-09
我以前待過相關單位,沒有入法就是自由心證。台灣同胞
大多是往好的地方解釋,但可惜日本完全相反。有紀錄基
本上就進不來了。對公務員來說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照表
操課最輕鬆,往嚴的罰就算有錯也是「為了守護日本國的
秩序」,縱放出事他就吃不完兜著走,供大家做參考。
Delia avatarDelia2019-08-11
去"親戚家借住"跟去"親戚開的民宿借住"差那麼多也能混為
一談喔
Edwina avatarEdwina2019-08-15
拜託去了解什麼是住宅宿泊事業法,什麼是旅館業法。
民宿就是定義成家屋,上面到底有什麼毛病。
Una avatarUna2019-08-18
只要出租給不認識人並且有收費,管你是家屋還是宿泊
設施通通都要登。但是登記的法條不同,家屋(住宅)
有一定限制,像是一年只能出租180天等。所以airbnb當
初才會暴漲,但始終還是算住宅,真的不懂一直糾結民
宿是職場的那些人到底有哪裡有問題?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9-08-21
打電話去入管問。
結案。
Leila avatarLeila2019-08-24
自己都說不管家屋宿泊只要有出租行為都要依「事業法」登
記,上面又說「業として従事するものを除く」,不是自己
打自己臉是什麼 一般的親戚家是有申請登記嗎?這
樣也能拿來跟有合法執照的例子比喔
Oscar avatarOscar2019-08-25
登記跟以其為業是兩回事啊。登記是親戚的事情,以其
為業是接收報酬的人的事情。在公三小?只要原po沒有
Freda avatarFreda2019-08-26
反覆、長期性,就算收錢,原則上也不該被算入以其為
業。
就像公司開講座的情況,公司收報名費,給演講人謝金
作為演講報酬。公司是以其為業,但關演講人屁事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9-08-28
你住親戚家幫他打掃就合法,住在他開的民宿打掃就算
工作很難理解嗎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9-08-29
小弟是 住親戚家(非營業場所) 但偶爾要幫忙打掃民宿(營業)
Hazel avatarHazel2019-09-01
我覺得如果被抓,已抓你的那個人說的算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9-09-02
笑死 你腦袋是不是轉不過來啊
Dinah avatarDinah2019-09-07
上面都有人舉自己出差的例子了...唉...
Liam avatarLiam2019-09-08
住親戚家不用錢理所當然,幫忙打掃沒收錢頂多算做白
工,算不上打黑工吧zz我要忍住不回這篇,越看心越累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9-09-12
闖紅燈沒被抓不代表闖紅燈是被允許的,
Iris avatarIris2019-09-16
如果做好闖紅燈被抓終生無法入境日本的覺悟,
Doris avatarDoris2019-09-18
那就是看施主個人的決定了。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9-09-19
記得觀光免簽入境要買好90天內回程機票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9-09-19
保險的話最好身元保證書、住民票、關係證明都帶上
Rachel avatarRachel2019-09-23
日文相關畢業是完全建議不要,出差錯就斷了自己的職涯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9-09-24
之前有公告打工換宿是非法的 先不要管屋主是不是你親戚
跟你住的是他家還是民宿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9-09-27
親戚讓你住他家然後你要用勞務交換幫他打掃民宿 這不就
是打工換宿? 你要怎麼解釋這中間沒有對價關係?
Robert avatarRobert2019-09-29
這要認定有難度,海關問就說住親戚家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