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先簡述一下大約情形(至今已2個月):A君第一當事人駕駛汽車唯有強制險初判表(肇事主因)事由:於無時相號誌路口右轉未禮讓直行機車(B君)B君第二當事人駕駛機車初判表(無記載肇事責任)事由:遭右轉汽車(A君)從左側撞擊,致B君腦部出血,肢體受傷,雖已出院但留下後遺症,如手部顫抖需協助就食,行動不便需有人協助,語言些許障礙,記憶力變差,視力變差;財損的部份機車維修估價約八仟車齡約十年。證明:1.已開立註記需人員照護二個月、
★~關於車禍理賠及肇責相關法律問題,懇請問答~★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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