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酒駕-公共危險罪 - 安全駕駛

Table of Contents

因酒後駕車被桃園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主文
服用酒類.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兒駕駛.處罰新台幣貳拾伍萬元.如易服勞役.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請問如易服勞役是什麼意思.
Update:
到那裏易服勞役.需要申請嗎?

All Comments

Adele avatarAdele2008-05-13
哇~~這酒駕還判的真重..25萬!!
折算完為8個月又10天(250日)

中華民國刑法(第 42 條~易服勞役)
罰金應於裁判確定後二個月內完納。期滿而不完納者,強制執行。其無力完納者,易服勞役。但依其經濟或信用狀況,不能於二個月內完納者,得許期滿後一年內分期繳納。遲延一期不繳或未繳足者,其餘未完納之罰金,強制執行或易服勞役。依前項規定應強制執行者,如已查明確無財產可供執行時,得逕予易服勞役。

Kama avatarKama2008-05-12
就是罰你25萬元....如果你沒錢罰....
法院就以一天一千元請你去吃免錢飯或去做工....
250000/1000=250天
2008-05-17 02:55:00 補充:
簡易判決.....就是二選一的意思丫...
考量一下自己的狀況再選吧..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08-05-15
服勞役的意思是 譬如他給你42小時時間服勞役 簡單來說就像楊宗偉一樣的意思 他涉嫌偽造文書罪 有罪這個字都是有觸犯到刑法的 所以你要為社會付出一些事情 如掃地等等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