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重國籍 台灣結婚登記一問 感恩 - 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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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好

我的朋友A遇到一個如標題的問題

小弟把他的問題PO在這裡請教各位專業大大們 感恩



A男為臺灣、美國雙重國籍人士,於103年1月1日以美國籍及美國姓名與中國B女結婚,並

在中國領證登記,104年1月1日生下C子,105年1月1日要將B及C報入臺灣戶口也即與B在台

灣做結婚登記,但戶政機關以A男臺灣姓名與美國姓名(中國的結婚證書上的英文名字)不

同,並告知如欲做結婚登記,請證明與該結婚證書上的人相同方行,而最後拒絕A男之申

請


請問各位板友 A要如何處理這個問題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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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acob avatarJacob2016-07-12
在台灣直接重新登記結婚 不要用之前的結婚申報呢?
Gary avatarGary2016-07-13
更改護照英文名字成美國名字,拿美國護照駕照佐證可
Hardy avatarHardy2016-07-15
一樓的方法不正確,這樣重覆結婚,簡稱重婚,有多個結婚日期
Lauren avatarLauren2016-07-16
二樓的方法才正確,例如在台灣護照上加註別名,(美國護照名)
Andrew avatarAndrew2016-07-20
台灣護照加註別名的手續非常單純,這樣就符合同名的要求
Elvira avatarElvira2016-07-23
我和我先生的狀況也與你們相同(雙重國籍,在第三國
以非台灣籍身份結婚)回台灣辦理時出示第三國結婚證明
Oscar avatarOscar2016-07-24
文件及兩國名字相同的護照
(台灣護照上已事先加註英文別名)
現場再寫一張此兩本護照人物為同一人的證明
Oscar avatarOscar2016-07-28
(寫法是當場依照戶政機關人員的指示)即可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