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已上訴二審是否要依造一審判決行使探視權 - 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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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審已判決離婚監護權也歸我老婆~~我已經上訴~~在上訴的段期間我是否要依造一審法官判決所行使~一審判決第一及第三禮拜天下午三點至五點派出所前面進行探視~~~我已提出上訴今天有開準備程序庭~~我老婆律師一直針對我提出【我無視將法官所判決當屁一直騷擾我老婆】~我老婆有家暴令(言語暴力)保護令未寫探視方法因為他指保護我老婆~而保護令通信部分可以通信~但是這上訴期間我有傳訊給我老婆試著看有無辦法挽回婚姻~然而他律師今天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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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omas avatarThomas2011-02-20
未行使監護權的一方如何行使探視權?雙方協議時如何擬定內容日後較不會起爭議?試擬之。現行法律就探視權有所規範,一般而言,法官會以附表方式具體載明探視之時間、方式及地點。但為了避免實際上實行之落差,原則都會先請兩造加以協商探視之方式,探視權之內容可以包括過夜在內。但須注意的是,離異的雙方必須有正確的認知,探視是為了子女利益而設,不想要剝奪子女享有父母親的愛。至於雙方協議定探視權的內容時能夠越具體越好,
Isla avatarIsla2011-02-21
目前本人也一樣再進入二審階段,所有的方式一樣是依照當時法庭兩造同意探視部分進行探視,直到收到判決確定書後才依照判決書內容執行探視。目前你對探視還有意見,請你寫一張假處分說明理由原因,向法院申請是否可調整探視權行使時間跟方式,提出你的保證方式,讓法院裁決。
Hardy avatarHardy2011-02-20
您好:如果您的案件仍在上訴法院審理中,至今尚未確定者,若有行使探視權之需要,建議可以向法院聲請假處分,使法院在您的案件判決確定前,先以假處分裁定決定您對子女的探視方法。以上建議,供您作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