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小孩改從母姓&未支付教養費用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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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離婚已經快2年ㄌ!!想請教各位先生...小姐~現在改從母姓會很困難嗎?...我是法院調解庭`協議離婚ㄉ!!離婚後,前夫未曾來探視過小孩也未曾付過一分一豪ㄉ教養費用(當初,簽訂離婚協議書時`已有註明每ㄍ月十號之前要付多少,至今沒給過半毛後面有請書記官加一句~一期未付,視同全數到齊....)若是這樣ㄉ話~我是不是可以向法院直接聲請親子關係疏離`未盡扶養義務~請裁定小孩變更為母姓並請強制執行付清欠下ㄉ教養費用以及按月支付小孩教養費用...Showm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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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lbert avatarGilbert2010-10-04
可以至法院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關於子女從姓,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九條規定:「子女從父姓。但母無兄弟,約定其子女從母姓者,從其約定。贅夫之子女從母姓。但約定其子女從父姓者,從其約定。」亦即原則上子女應從父姓,如生母無兄弟,為承嗣香火,經父母雙方約定後,亦可讓子女從母姓。如父為招贅,關於子女之從姓,恰與嫁娶婚相反。關於父母離婚後子女姓氏,原則上與結婚時相同,但符合從母姓條件者,仍得約定改姓之。然而,此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