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有判決書中記載著每個月第二與第四個星期六中午12點可以接小孩回家~第一次要去接小孩的時候,前夫的爸媽先準備好攝影機與數位式相機,然後,用不客氣的語氣再跟我要小孩的教育費13萬,說如果不給會跟小孩說是媽媽欠你的~聽了很不舒服,而且,前夫的二個姐姐,一直在用數位相機與攝影機拍,令人不舒服,小孩一直被前夫的爸爸抱著,一臉害怕的樣子,讓我好心疼,我一直想要伸手去抱他,卻一直被阻止,前夫的爸媽一直用大聲的語氣說是小孩會怕媽媽,不是
離婚後,想看小孩一直無法見面! - 社會議題
Table of Contents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