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與監護權 - 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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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2011,01.24)與太太吵架,到現在她都未與我連絡(2011.08.05),之前有聽朋友提說,她人在大陸因我岳父是在大陸經商,且我兒子(18個月大)是跟我太太住一起,她一直想要離婚,但我考慮小孩還小,及家庭的完整和諧,所以我並不想離,有次我與岳母通了電話,她說不離婚就不讓我看小孩,我有試著以電話或簡訊方式連繫但它們都不回應,以下有幾個問題請各位提供相關法律見解,謝謝有關離婚議題及監戶權;1.就離婚的十大要件我都沒有一項符合如家暴前科......等都沒�

All Comments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1-08-04
您好以你陳述的狀況來說對方提出離婚訴訟也會敗訴的但是由於您的狀況你是不想離婚的既然如此就無監護權的問題所以我建議您要想一下仔細規劃一下到底未來想要如何這樣才能安排法律上策略基本上現在的狀況他完全斷絕你與小孩的聯繫你可以對他提出略誘罪的刑事訴訟逼他交還小孩先把小孩留在身邊對於未來離婚爭取監護權預作準備一般來說法院判決監護權均係參酌主要照顧者為誰是否變更小孩從小之環境有無一定經濟能力小孩自身意見(通常
Thomas avatarThomas2011-08-06
專業律師費用在6--12萬左右時間大約在半年至一年左右但是要提醒您像這樣小孩在國外的相當不好處理寫信給我我能協助您...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1-08-05
你可先訴請法院,請求他履行同居之義務,並歸還孩的親權。如果他敗訴,他就必須將孩子帶回家,而且他可能還不可以訴請判決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