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家出走的老婆只因要拿回她的衣服兒申請通常保護令 - 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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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她老婆無故離家不回,我們向法院提出履行同居義務已調解一次可她未到, 她想要回她的衣服用品.....沒發生家暴她居然去申請通常保護令9月要開庭請問我們沒家暴她為何可申請保護令去時我們要說什麼或準備什麼資料,這會影響我們以未履行同居義務兒請法院判決離婚嗎?或影響我們爭取小孩監護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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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put avatarPuput2008-08-30
無家暴 , 連言語都沒有嗎 ?? 有沒有被錄音 ??
如果都沒有 , 這個保護令應該會被駁回 , 出庭時 , 就據實平和回答與反駁 ,
一個沒道德的律師是不愛惜雨毛的 , 要不然怎會出這樣的餿主義 , 申請保護令 ..
防她以造假的傷害證明 , 就請庭上容許你弟弟問她發生的過程 , 注意一下態度 , 同時要保持冷靜想其造假的破綻 ..
還是請律師幫你們吧 ..
對打離婚官司 是會拖一些時間 ..
2008-08-28 09:18:42 補充:
小孩的監護權官司 , 如果雙方財力相當其他的條件都一樣 , 現在的法官對男方有力 , 但如果男方經濟困頓 , 身障 , 或家暴事實 , 那就予女方有利 ..
法院會就 小孩有利條件與參考離婚責任 來判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