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o, 我現在人在美國, 上個月跟公民登記結婚, 現在身份是opt, 想在12月下旬,
最遲1月初時寄出所有綠卡申請文件,1月中下旬會去夏威夷補辦婚禮, 請問大家
我這種情況還需要特別申請I-131 Travel Document 嗎?
我應該是會以opt身份進出美國本土吧?除了帶護照,I-20,opt card,
還需要特別去申請offer letter 嗎?(夏威夷算國內旅行)
感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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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遲1月初時寄出所有綠卡申請文件,1月中下旬會去夏威夷補辦婚禮, 請問大家
我這種情況還需要特別申請I-131 Travel Document 嗎?
我應該是會以opt身份進出美國本土吧?除了帶護照,I-20,opt card,
還需要特別去申請offer letter 嗎?(夏威夷算國內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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