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凌在法律上是什麼罪? - 霸凌

Table of Contents

http://www.nownews.com/2009/04/19/11478-2439101.ht...
請問這個跟法律有什麼關係有沒有犯法?
有牽扯到什麼法律問題?
麻忙幫幫我
Update:
可以詳細說明嗎?

All Comments

Megan avatarMegan2011-10-20
傷害罪、強制罪、妨礙自由罪都有份,假使是在學校發生的話,還可以告到少年法庭去,讓他完蛋呢!
2011-10-19 19:00:46 補充:
正當防衛的成立需要滿足5個要件:侵害現實存在、侵害正在進行、具有防衛意識、針對侵害人防衛、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
Hardy avatarHardy2011-10-19
依我個人的判決是死刑......................
槍斃算了....政府該保護我們,不要生活在恐懼中
Olga avatarOlga2011-10-19
傷害罪。
如果還有跟被害人拿錢的話,還要加上恐嚇取財罪。
如果被害人受到重傷,傷害罪就會變成重傷害罪。
2011-10-19 17:26:38 補充:
刑法
第 277 條
(普通傷害罪)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278 條
(重傷罪)
使人受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346 條
(單純恐嚇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