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地震媒體詢問測報中心主任
結果主任說:
陳國昌說,不能算正常能量釋放,因為1973年至今,銅門總共只發生5次規模5以上地震,
且都沒有超過5.5,間隔時間也都不一定,所謂正常是指固定時間出現差不多大小的地震
,所以這不算正常
想請問:非正常能量釋放有明確的學術定義嗎?
感覺上這段說法
只是為了解釋四十年來該地區首次出現6以上的地震
是不是用"罕見"比較貼切!?
我一直以為除了人工震/隕石震才是非正常能量釋放(非地殼運動之能量釋放)
所以到底有明確定義什麼是正常能量釋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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