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肇事者.被撞後離開現場.被告肇事逃逸成立嗎?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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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車禍事故鑑定.對方違規迴轉撞到我方.為肇事原因.我方無肇事原因.但因撞到我方時.對方人車翻倒.下車查看問他有無受傷.對方態度惡劣.指責我方不對.不想與他爭執.驅車離開.對方報警提告我方肇事逃逸.但有鑑定書為證.我方非肇事者.逃逸罪名會成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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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ol avatarCarol2011-09-25
發問的大大你好針對你的問題筆者回覆如下一:針對我方涉嫌肇事逃逸部分回覆如下答我方肇事逃逸的部分理應成立!!刑法185-4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依照司法實務的判決來看,法院認為「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四之肇事逃逸罪之立法意旨,在於處罰肇事後逃逸之駕駛人,俾以維護交通安全,加強救護,減少被害人之死傷,促使駕駛人於肇事後能對被害人即時救護或其他必要措施,以減少因延誤��
Jacky avatarJacky2011-09-24
很抱歉這種情形肇事逃逸是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