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長莫及七星潭 - 生態環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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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olicy 看板]

作者: oodh (oodh) 看板: Policy
標題: [討論] 鞭長莫及七星潭
時間: Mon Dec 7 17:11:29 2009

先看這篇新聞


連署反對開發七星潭 環署新法防堵
http://udn.com/NEWS/FOCUSNEWS/NAT5/5286494.shtml

花蓮七星潭渡假村開發案引起環保團體強烈反彈,目前連署反對的人數已超過兩萬。

環保署昨天擴大開發行為應實施環評的認定標準,新納入台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
保護區,未來類似七星潭的開發案將難逃環評。

環保署昨天公告擴大環評範圍,新增環境敏感區包括:國家重要濕地、沿海自然
保護區、國家風景區、廢棄物處理場、火力發電廠、纜車等,未來都需通過環評
才能開發。

環保署綜計處長葉俊宏表示,新規將在明年三月二日上路,因新規不溯及既往,
若花蓮縣政府已核准七星潭渡假村開發案,環保署也束手無策。

東華大學環境學院副教授李光中日前投書本報,表示地方政府以「依法行政」為由,
消極不作為,不僅不公告環境敏感區位,放任七星潭渡假村開發案既不需經環評,
也不用透過內政部審議。

花蓮縣環評委員、花蓮教育大學前系主任李思根長年研究東海岸地形,早年便發現
七星潭一帶地質敏感脆弱,應設為地質保留區,「沒想到十年過去,縣市政府依然
不作為。」

李思根分析,七星潭海岸是菲律賓海板塊與歐亞大陸板塊碰撞擠壓的終端關鍵地帶,
還有南濱、民意、美崙、七星潭等活斷層,當地地殼不穩,過去曾兩度發生規模
七點三的地震,規模不輸九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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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好像新規定(除了時間上來不及)可以約束到七星潭的開發

綜計處長還特別說如果已經發執照就束手無束了



不過之前剛好看到關於風景區、保護區、國家公園 分屬不司單位管轄的討論

所以我上網查了一下

七星是「縣級風景區」 不是「國家風景區」也不是「保護區」

根本不受上列新規範的限制


就算花蓮縣府還沒發出執照,就算現在把七星潭的發照卡住也沒用





除了讓人對七星潭的開發更有種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感覺外

(之所以會有「廢止86年公告」一事,就是因為花蓮縣府把原本七星風景區

開發案的計劃抽回去,把開發面積改小了,依法也就不需送到中央審查

所以之前的公告就自然不適用了)



我們也可以公平地想一想,「為什麼七星潭不是保護區、國家風景區、國家公園」

畢竟,保留好山好水這種事總不能是

「我家對面那座虎頭山好漂亮、我看了幾十年了,我不準你們蓋」

這麼任性的事吧 -- 這樣的話 那些宣稱台灣能用好山好水 發展國際觀光的說法

就一點也不切實際了... 要讓觀光客來,哪能不蓋設施飯店、路要通過一堆地方



如果「就只是好山好水」 應該是受公眾監督的開發,而不是一有開發案馬上就說

「噢! 財團要把我們的xx山搶走了!」




上面的新聞有提到關於地質脆弱的事


我想,當然 環保團體會想辦法把這個地方說得獨一無二 危險又美麗

反過來,要開發的財團和政府當然會去強調它並不這麼特別



我希望可以多看到一些關於七星潭值得成為 保護區、國家風景區、國家公園 的說法

畢竟現在它都不是

只是「很漂亮」或「新聞鬧很大」 似乎不能作為阻止開發的理由吧...



總之,環保署的新辦法似乎沒能保護到七星潭,

但是,既然規範的標的變多了,環保團體有資料、說法的話

應該可以朝著「推動將七星潭劃為 xxx區 」的方向來做

不論是稀有生態的、特有景觀的、原住民人文歷史要地、水土水質地質要地...


這樣才能取得法源,而不只是連署、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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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なら 誰かのために強くなれ 只要是男子漢 都會為某人而變堅強
齒を食いしばって 思いっきり守りぬけ 咬緊牙關 下定決心守護到底
轉んでもいいよ また立ち上がればいい 跌倒也無所謂 再站起來就好
ただそれだけ できれば 只要做得到這個
英雄さ All Right! 你就是個英雄了!(All right!)
-- DOA 英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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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 avatarMichael2009-12-12
有哪個「好山好水」在被財團開發之後有好下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