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有爬過文了!還是有很多地方搞不清楚
男友在台灣念大學,今年剛肄業(沒有拿到畢業證書)
可是他回馬之後 想要來台灣工作
有看到年薪必須高於55萬部分這項條件
但是他來台灣本身要繼續從事健身教練
但是健身教練的底薪都不高,約兩萬多
那這樣的話該怎麼守法情況下讓他來台灣?
他本身在比大專盃健美比賽的時候也有拿到獎杯
他認識的健身房 也有意幫他申請工作簽證
那他必須還要準備哪些東西呢?
薪水部分該如何調整?
可以順利來台灣工作嗎?
目前沒有結婚的考慮~
萬一他不能來台灣工作
那就要等我一年後飛到新加坡工作or念書才行了
但是一年變數好大:(
希望他可以順利來台灣工作.....
謝謝大家的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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