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無牌照車輛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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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的地方是郊區,半年前開始注意到附近有個人每天駕駛無牌照普通重型機車
此人非農夫,該機車非農用,還常見她騎乘該機車進出市鎮
這情形從我發現到現在至少超過半年,
請問該如何檢舉?怎樣才能有效阻止她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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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檢舉過一次,但她還是繼續犯行
難道有任何可能讓駕駛無牌照機動車輛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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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意見1: 應該是沒有, 不過與本案無關吧? 一定要造成他人危害才需要掛車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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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ivia avatarOlivia2011-01-10
大大您好:您可以向貴縣市警察局舉發。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三千六百元以上一萬零八百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一、未領用牌照行駛。二、拼裝車輛未經核准領用牌證行駛,或已領用牌證而變更原登檢規格、不依原規定用途行駛。三、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牌照。四、使用吊銷、註銷之牌照行駛。五、牌照借供他車使用或使用他車牌照行駛。六、牌照吊扣期間行駛。七、已領有號牌而未懸掛或不依指定位置懸掛。八、牌照業經繳銷、報停、吊銷、註銷,無牌照仍行駛。九、報廢登記之汽車仍行駛。十、號牌遺失不報請公路主管機關補發,經舉發後仍不辦理而行駛。前項第一款中屬未依公路法規定取得安全審驗合格證明,及第二款、第九款之車輛並沒入之;第三款、第四款之牌照扣繳之;第五款至第七款之牌照吊銷之。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及第八款之汽車當場移置保管,並通知汽車所有人限期領回之。 給您參考
圖片參考:http://imgcld.yimg.com/8/n/AF02583473/o/1511010601...

Noah avatarNoah2011-01-06
很想問的是.....
對方有危害到其他人的安全嗎?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1-01-09
報請警察來取締
不要自行處理
以免惹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