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人才申請永住的年收證明期間 - 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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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魯2020/1~2020/12期間,保有高度80點並能夠證明

目前打算在今年2月份申請轉永住,但是在年收證明的部分有些不太清楚的地方QQ

2020/1~2020/12:有公司開立的年收證明及源泉徵收票,沒有問題

除此之外,還要證明之後一年的年收也符合標準

向公司申請時,可以申請2021/1~2021/12 的期間就好了嗎?

還是非2021/2~2022/2不可呢...?

謝謝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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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acky avatarJacky2021-01-27
沒差!公司也是預估而已 有發行時間跟預估年收總額就好
Kyle avatarKyle2021-01-28
我公司也沒有寫期間 只是發個證書跟蓋章以此證明
一樣審查過惹~~~
Andrew avatarAndrew2021-01-28
可以先提,反正審查官覺得不足會讓你補資料。
Ida avatarIda2021-01-30
感謝!! 「未來一年的年收證明」 剛好卡在2月份這個
不上不下的期間QQ 如果1-12月的年收證明也沒問題那真
的太棒惹
Heather avatarHeather2021-02-02
1-12月就可以了喔
Lauren avatarLauren2021-02-04
保險起見1月底申請或許比較好?我的經驗(申請高度人
才&從高度人才轉永住,共兩次)都是申請那個月的收入
是算在未來一年的收入
Zora avatarZora2021-02-07
我是在六月申請永住,公司給預計一年年收。
沒什麼問題。
Connor avatarConnor2021-02-10
2020年的稅收證明,要2021年6月以後才行
Una avatarUna2021-02-13
在這之前申請的納稅證明則是2019年份的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21-02-17
我申請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
2017年11月,叫我補2017年度的。
然後就拿到了。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21-02-19
那這樣1~5月申請的,不就註定要補件了嗎...
Eden avatarEden2021-02-20
納稅證明書跟過去一年的收入證明不用有直接關聯吧?
原po如果要證明過去一年的收入除了源泉徵收票之外每
個月的薪資明細也可以 就不用被限制在一個完整年度內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21-02-24
我4月申請約半年後下來,沒被要求補當年度的納稅證明
Una avatarUna2021-02-25
我是2014年就拿80點的高度人才,每年的所得,也都有超過標
準。
因此,在申請永住時,我只有附未來一年的預計年收。
現在永住跟高度人才的申請,都跟我那時候不太一樣了。
我說的資訊,就當參考,再去問入管比較好。
Ophelia avatarOphelia2021-02-26
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