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好,打擾了!想在此諮詢前輩想法。
之前是由雇主境外申請綠卡方式(consular processing )拿到綠卡簽證,2017/12/19入
境美國,1/8工作,1/15拿到綠卡。
而後家中緊急狀況,希望2月底回台並暫時不打算回美。
想請問-
1.這樣綠卡是否繼續有效?
2.假設有效,我能於半年內回美國維持效力?此情況是否能通過白皮書審核或能怎樣通過
審核?(依據最新的i131 instructions 是五年內未滿四年則可申請為一年?)
3.若無效,對之後申請綠卡或相關紀錄有負面影響嗎?
想請教前輩想法。
真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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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是由雇主境外申請綠卡方式(consular processing )拿到綠卡簽證,2017/12/19入
境美國,1/8工作,1/15拿到綠卡。
而後家中緊急狀況,希望2月底回台並暫時不打算回美。
想請問-
1.這樣綠卡是否繼續有效?
2.假設有效,我能於半年內回美國維持效力?此情況是否能通過白皮書審核或能怎樣通過
審核?(依據最新的i131 instructions 是五年內未滿四年則可申請為一年?)
3.若無效,對之後申請綠卡或相關紀錄有負面影響嗎?
想請教前輩想法。
真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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