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partner是美國公民 (美國出生的白人),
在supreme court的判決以前,
我跟他只能分隔半個地球,
每天上SKYPE跟對方說說話.
對於同性結婚拿綠卡乃至合法居留美國的想法,
完全是嗤之以鼻.
畢竟美國保守勢力想捍衛傳統家庭與道德倫理價值,
婚姻乃一男一女的結合.
可是禮拜三, 最高法院的判決,
我真的沒想到在我有生之年可以看到美國風氣的轉變...
移民法是聯邦層級事務.
請問如果我跟我的partner在准許same-sex marriage的州公證結婚,
往後是不是就有希望合法長期跟他在一起了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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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supreme court的判決以前,
我跟他只能分隔半個地球,
每天上SKYPE跟對方說說話.
對於同性結婚拿綠卡乃至合法居留美國的想法,
完全是嗤之以鼻.
畢竟美國保守勢力想捍衛傳統家庭與道德倫理價值,
婚姻乃一男一女的結合.
可是禮拜三, 最高法院的判決,
我真的沒想到在我有生之年可以看到美國風氣的轉變...
移民法是聯邦層級事務.
請問如果我跟我的partner在准許same-sex marriage的州公證結婚,
往後是不是就有希望合法長期跟他在一起了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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