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爬了一下版上的文 大部分都是說參加DV不算有移民意圖
是要抽中"且"遞交申請文件後才算有移民意圖
但我曾諮詢過兩位不同的移民律師(在美國)
一位說只要有參加就算有移民意圖
另一位跟板上的資訊一樣,我有再問他說是否有相關法條或白紙黑字的說明,他建議我去
travel.state.gov裡面找關於DV的FAQ,但是我看了DV2012的說明卻沒有發現有相關記載
想請問一下版上的各位先進,
是否有某一特定法條,或是政府機關文件的說明,明確的指出上述資訊呢?
DV2012的期限就快到了,不知道到底要不要申請,想說有申請有機會
可是又不想為了這樣渺茫的機會斷掉自己的後路
目前F1,打算接OPT轉H1B(若幸運找到工作),或是延長F1(沒找到工作申請博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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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要抽中"且"遞交申請文件後才算有移民意圖
但我曾諮詢過兩位不同的移民律師(在美國)
一位說只要有參加就算有移民意圖
另一位跟板上的資訊一樣,我有再問他說是否有相關法條或白紙黑字的說明,他建議我去
travel.state.gov裡面找關於DV的FAQ,但是我看了DV2012的說明卻沒有發現有相關記載
想請問一下版上的各位先進,
是否有某一特定法條,或是政府機關文件的說明,明確的指出上述資訊呢?
DV2012的期限就快到了,不知道到底要不要申請,想說有申請有機會
可是又不想為了這樣渺茫的機會斷掉自己的後路
目前F1,打算接OPT轉H1B(若幸運找到工作),或是延長F1(沒找到工作申請博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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