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260的地址(present address)填寫 - 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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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因為有幸抽中DV
有DS-260要做填寫

目前是預定去AIT做面試
而人目前是去年開始在台灣及美國之外的第三地上班(拿當地工作簽)

因此想請教一下:

1. present address填寫是應該寫我現居的第三地地址
還是填我到去年住的台灣地址就好?

會這樣問是想說我在台灣還留有戶籍
如果填台灣地址的話
這樣面試時只要拿出戶籍謄本就可以證明
(雖然也有爬文知道 工作人員看戶籍謄本的主要目的是看出生證明是否符合核發條件)


2.previous address (after the age of 16)
因為以前有在台美之外的第三地做過一年交換學生
想請教當時的居住地址是否也要填寫?

又如果須填寫的話是否到時面試須準備地址的證明呢??


打算本著誠實原則填寫 但又擔心到時提不出證明會受到工作人員執疑
所以想請教有經驗的人的意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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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inda avatarLinda2016-06-21
我記得都要寫~ 然後連續居住超過半年以上的地方需要良民證
Annie avatarAnnie2016-06-23
都照實填寫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6-06-25
感謝回應,最後都有照實寫 也不須再準備其他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