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先生是H1B第4年 Civil Engineer小公司 員工不到10人
想以EB-2申請綠卡
Prevailing wage determination送過兩次
結果都一樣 超出目前薪水25% 以目前景氣很難達到
短期內要加薪那麼多也不太合理
各位遇到相關問題如何解決?
爬文發現先前網友的經驗是向所屬工程協會購買薪資水準資料
作為提供給DOL的證明 證明DOL給的PWD太高
最後有被DOL接受 但似乎有運氣的成份?而且是辦H-1B的時候而不是綠卡
另一個方式是under table
是跟公司談 拿到綠卡那年"暫時調薪"加發獎金之類
再私下退給公司 我們得自行負擔多出的稅金
他現在老闆蠻好說話 但是25%也太多
而且將來被audit不就糗了?公司小 景氣不好收入較差
雖然還是有賺錢 但應該很容易引起懷疑
難道要改EB-3?豈不是要等到地老天荒 所以EB-3非選項...
想請問各位的經驗 這該如何解決啊?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