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1 轉OPT 或結婚綠卡 台灣房地產? - 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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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

目前為F1身份 今年秋天畢業

已經結婚 對方為美國公民 但是是學生 所以只有固定的生活費 沒有工作

而本人在台灣有房地產 似乎可以作為擔保的財產之一?

因為看到這條

"擔保人可以將與其同住在一起的家屬,
包括被擔保人的收入計算在擔保人的收入內,
前提是該親屬在過去六個月住在擔保人家裡。"

我們已經結婚 結婚前一年多都住在他家

如果在可以把房地產做為財力證明的一種

那麼台灣的房地產要怎麼交給USCIS呢? 要翻譯?公證?還是政府有英文版的可以申請?


另外就是

目前用F1身份在實習(學校的必修學分)

實習結束是有相當大的機會直接拿到正職工作

那麼現在我是要申請OPT呢?還是要先申請結婚綠卡呢?


以上

附上上面quotation的網址

煩請解惑

http://www.fbvisa.com/leda-articles2.htm

謝謝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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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ry avatarGary2013-06-30
自己推 找到一半的解答在3385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