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準備結婚幫另一半申請綠卡,爬文看了一些相關規定,想確認一下理解正不正確,
再麻煩大家指教,十分感謝!
我:綠卡持有者,08/2020綠卡滿五年可申請入籍
男友:F1/OPT STEM 08/2019到期。最近回了一趟台灣,3月中返美。今年九月計畫開始
念新的學位,所以要申請新的F1 Visa
補充:我們現居紐約
主要希望在男友新的學位唸完的時候(12/2019),可以接上遞I-485讓他繼續合法居留
目前的理解與計畫:
1. 最早六月中(男友返美90天後)才可登記結婚
2. 登記結婚後可馬上遞出I-130
3. 遞出I-130後,由於還在等排期,尚未遞I-485,男友還是可以申請F1 Visa
(這點非常不確定)
如果有沒考慮到的地方,再麻煩各位前輩指點,再次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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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麻煩大家指教,十分感謝!
我:綠卡持有者,08/2020綠卡滿五年可申請入籍
男友:F1/OPT STEM 08/2019到期。最近回了一趟台灣,3月中返美。今年九月計畫開始
念新的學位,所以要申請新的F1 Visa
補充:我們現居紐約
主要希望在男友新的學位唸完的時候(12/2019),可以接上遞I-485讓他繼續合法居留
目前的理解與計畫:
1. 最早六月中(男友返美90天後)才可登記結婚
2. 登記結婚後可馬上遞出I-130
3. 遞出I-130後,由於還在等排期,尚未遞I-485,男友還是可以申請F1 Visa
(這點非常不確定)
如果有沒考慮到的地方,再麻煩各位前輩指點,再次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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