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130 證明婚姻關係的文件是否需要公證 - 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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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又上來發問了
(待小的走完漫長的申請綠卡之路後,會回來版上寫心得文回饋大家)

前面提到我(台灣人)與外子(美國公民)最近在台灣剛結婚,
計畫搬回去美國居住,所以在申請綠卡中(I-130 > CR1)

目前要遞交 I-130/I-130A 到 USCIS,準備遞交證明我們關係的文件有

1. 有我們名字的租屋契約(中英文對照版)
2. 戶政事務所核發的英文版結婚證書
3. 我的英文戶籍謄本
4. 先生回美國探親的電子來回機票(有我的信用卡幫先生買機票的紀錄)
5. Airbnb 訂房紀錄(先生的信用卡訂我們旅行住宿的紀錄,有我們的名字)
6. 我妹妹(台灣人)寫的第三方宣誓書

問題 a. 請問上述文件是否需要法院公證?
b. 是否可以提供影本?
(說明書沒提到需要公證、也強調不要提供正本,
但爬文似乎很多人都公證並提供正本, 爬文爬得很困惑)

在此先感謝熱心人士幫助,好人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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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sla avatarIsla2021-03-02
a. 不需要 b. 影本即可.
Ina avatarIna2021-03-05
都跟你講不要提供正本了... 就是提供影本,正本到時
候面試用.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21-03-10
不需要,請問你有幫你老公申請居留證嗎?因為你以上
說的東西我都沒有付 我只付上幫老公申請的台灣居留證
然後一起旅行的機票
Harry avatarHarry2021-03-10
謝謝 1F、2F 回覆
Ula avatarUla2021-03-10
回 C 大,有申請居留證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21-03-13
你真要公證的話 就一次做足 就是2/3 公證+外交部
1 就隨便 要不要都行 給東西給影本 正本帶去
Valerie avatarValerie2021-03-15
剛過130,所有提交文件都有去民間公證
Isla avatarIsla2021-03-18
請問樓上大概多久通過?
Donna avatarDonna2021-03-23
回樓上,剛好三個月
Enid avatarEnid2021-03-26
謝謝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