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485, I693表格問題 - 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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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ESTA入境,在美登記結婚,老公是美國公民,目前填寫表格遇到一些問題。
1、想請問表格上的Part2,申請身分調整的原因應該選何者適當呢?

2、Part3 Nonimmigrant visa number, 網路上的查詢結果: 免簽不等於簽證,所以不會
有簽證號碼,請問我應該留白不做答嗎?

3、Part3,既然Esta不是簽證,那consulate where visa was issued和date visa issued
也留白不填對嗎?

4、關於體檢,只要CS認同疫苗的有效性,即使在CS名單外的醫院施打疫苗拿到證明,即
可免去已施打的部份對嗎?

5、網站上查詢到若配偶為公民,逾期停留也能漂白,但我還是想趕在簽證過期前寄出資
料,因為時間有點緊迫,體檢尚未完成,請問可以先寄出I130和I485後,再補繳I693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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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Tracy avatarTracy2016-12-07
23 N/A 4有醫師決定 5沒這個必要,這樣可能拖更久
Hedy avatarHedy2016-12-10
1 a
Adele avatarAdele2016-12-11
感謝回答,關於5如果體檢做完,免簽也過期了還是能寄出
申請嗎?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6-12-14
公民配偶無敵,居留逾期還是可以提AOD
AOS才對
Ursula avatarUrsula2016-12-15
公民配偶就算逾期十年也能寄,就是這麼厲害無誤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6-12-17
而且寄出後不會有不良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