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目前拿F1簽證(stem),預計2020年5月畢業,學校在2月時會開始申請OPT
配偶:美國公民
兩人座標都在紐約市
想請問板上有經驗的朋友,
我目前OPT尚未申請,跟配偶打算在2020年1月底登記結婚,之後送I-485申請綠卡
請問這樣會影響到之後申請OPT的結果嗎?
我在乎的點是可不可以順利銜接畢業後的工作(假設7/8/9月開始的話)。
有點困惑因為爬文+google似乎網友和法律顧問說的都不太一樣
目前看到比較矛盾的意見如以下,請問哪些理解是正確的呢?
1) 反正申請綠卡也可以一併申請EAD工作證,還不用多付費,所以直接送綠卡申請就好
2) OPT和綠卡可以同時申請,不會互相抵觸
3) OPT和綠卡不行同時申請,否則有可能其一甚至兩個都不會過,因為兩者移民意願/身份不同
比較確定的是若申請OPT STEM extension同時又申綠卡,那extension是不會過的。
打算會找律師商妥申請事宜,但想先在板上詢問大家的意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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